近日,国家认监委、环境保护部通报了2017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结果显示,200家被抽检的机构中,仅6家为一次性通过,88家为自行整改后通过,其余10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未通过,将被专项处理。
为贯彻落实《计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国家认监委和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9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联﹝2017﹞119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17年共计对20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结果显示,200家被抽检的机构中,仅6家为一次通过,其中北京3家、重庆3家,另有88家为自行整改后通过,其余10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未通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员管理不规范;检验检测设施维护不良;安检、环检设备使用管理、校准不规范;仪器设备管理不符合要求;安检检测记录不规范;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不规范;安检、环检报告CMA标识使用错误;环检现场不具备远程录像监控系统,仪器设备管理不符合要求;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
通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厅(局)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一月内报国家认监委和环境保护部。其最终处理结果以资质认定发证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处理结果为准。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今后应继续加大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管理,逐步构建机动车检验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不断提升我国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