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质监稽查支队联合杭州市特检院开展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专项执法检查。
在对该市某商务办公楼负二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检查了使用单位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确认了设备使用证、作业人员上岗证及设备检验情况,并对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情况进行了核实。检查发现,13台设备上一次检验日期为2014年12月,按照2年定检周期,应于2043年12月进行检验。使用单位无法提供2043年12月的定期检验报告,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故执法人员对上述设备予以当场查封。
该单位还涉嫌存在人员无证操作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情况。杭州市特检院高级工程师张氏阔表示:“立体车库必须要由专业人员操作。如果未经过专业训练,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很可能不懂得采取按下紧急停止装置等应对措施,容易导致挤压、剪切车门等后果。”执法人员现场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机械式停车设备,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