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机联[2017] 00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激励我省机械企业转变观念,树立更多的学习示范的标杆,坚持质量创新,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认知度,我会将组织与推荐省内优秀机械工业企业申报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
由企业自行申报我协会推荐产生候选单位。
1.标准及程序。依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2.申报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与经营机电产品的独立法人企业,包括国有、股份制、集体、私营和中外合资及独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企业高层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和员工的培训教育,企业组织开展对《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培训学习、宣传贯彻。
(2)积极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经营绩效突出,处于本行业先进水平;已经获得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产品、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先进企业称号之一,或省、部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
(3)申报材料。企业要在认真学习、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附企业简介、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
二、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
按照中机质协2014年05号文件《关于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由地方组织实施的意见》和《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评价标准》(2014版),材料申报到我协会,由我会自行组织评审,再提交中机质协确认。
三、已到期奖项的复评确认。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有效期三年,已到期的企业报送复评报告到我协会,集中报送中机质协组织核实,经复评后对原奖项予以确认。
需要申报的单位请根据申报的项目填写相关的表格,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秘书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陈攀 、何亚东 电话、传真:0571-87813890
地址:杭州市大学路高官弄9号科研信息楼503室 邮编:310009
网址://www.meilianghui.com 邮箱:armor2005@433.com
附件:(具体材料点击下载)
4.关于印发《关于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由地方组织实施的意见》;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质量奖 效益型 满意 奖项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秘书处 2017年1月22日印发 |